3月17日,廣東省肇慶市開出2015年的第一張“肇環封字〔2015〕1號”執法查封文件。
據介紹,肇慶市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3月16日對端州區明和電子配件廠進行現場檢查時,發現該單位主要從事發光管鍍錫,建有2條全自動電鍍生產線,配套建設有一套廢水處理設施。在檢查過程中,該廢水處理設施沒有進水和運行,電鍍生產線清洗槽的清洗廢水通過車間內渠道排到車間外排水渠,廢水最終流到廠外市政水渠,存在擅自閑置污染治理設施和通過暗管排放廢水的環境違法行為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的相關規定,17日該市環境保護局向該廠發出《查封決定書》(肇環封字〔2015〕1號),依法對該廠電鍍生產線及相關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設施、設備實施就地查封,并邀請社會監督員對查封情況進行現場見證。
18號,肇慶市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表示,查封期間,擅自損毀封條、變更查封狀態或者隱藏、轉移、變賣、啟用已查封的設施、設備的,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提請公安機關依法處理。
據介紹,肇慶市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3月16日對端州區明和電子配件廠進行現場檢查時,發現該單位主要從事發光管鍍錫,建有2條全自動電鍍生產線,配套建設有一套廢水處理設施。在檢查過程中,該廢水處理設施沒有進水和運行,電鍍生產線清洗槽的清洗廢水通過車間內渠道排到車間外排水渠,廢水最終流到廠外市政水渠,存在擅自閑置污染治理設施和通過暗管排放廢水的環境違法行為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的相關規定,17日該市環境保護局向該廠發出《查封決定書》(肇環封字〔2015〕1號),依法對該廠電鍍生產線及相關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設施、設備實施就地查封,并邀請社會監督員對查封情況進行現場見證。
18號,肇慶市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表示,查封期間,擅自損毀封條、變更查封狀態或者隱藏、轉移、變賣、啟用已查封的設施、設備的,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提請公安機關依法處理。